龍源電力福建龍源海上風力發電 莆田南日島海上風電場一期項目塔筒堆場務項目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龍源電力福建龍源海上風力發電 莆田南日島海上風電場一期項目塔筒堆場務項目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10001431,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 福建莆田南日島海上風電場一期項目 (以下簡稱“南日海上項目”)位于莆田市南日島東北側海域,安裝單機容量 4 兆瓦的風機機組 100 臺。本風電場分 A、B 北區兩個場區,其中 A 區靠近南日島北側岸線,B 區在 A 區東側。本工程配套在南日島和東羅盤島陸上各新建一座 220kV 升壓站,其中南日島升壓站作為風電場控制中心和運行管理人員辦公生活基地。A 區海上風電機組通過 35kV 海底電纜接入南日島 220kV 升壓站,B 區及遠期海上風電機組通過 35kV 海底電纜接入東羅盤島 220kV 升壓站升壓后,再經 220kV 海底電纜接入南日島升壓站。
2.1.2 本項目招標服務范圍為福建莆田南日島海上風電場一期項目的風機塔筒堆場存儲和轉運,包括從福船一帆漳州六鰲塔筒生產制作場地到存儲場地(含裝、卸、運輸)和發貨時的轉運服務(含裝、卸)、設備看護保管、場地維護等。堆場要求不少于 10000 平方米,周圍設置不低于 2 米高的圍擋;可堆存 15 套塔筒(單套塔筒堆放面積約 500 平方米),并需預留運輸及裝卸通道和安全間距,并包含塔筒至堆場間道路(若有)、堆場內場地改造、堆存支架及相關維護措施等,保障南日海上項目塔筒制作和發貨安裝需要。堆場服務期限 6 個月。
2.2其他: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5 年 1 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 個(4MW 及以上)風機設備或塔筒或鋼管樁或導管架的運輸合同業績(若合同內未能明確所運輸為4MW及以上設備 ,投標人須提供其他輔助證明,如用戶證明等)。投標人須提供符合本次招標要求業績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主要工作內容或技術協議等信息。
【4】信譽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ygg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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