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深圳市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納入詳細規劃實現路徑設計與技術規范制定》 | |||
*采購人名稱 |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采購方式 | 單一來源 | |
計劃立項批文號 | *資金來源 | 一般公共預算 | ||
*財政預算限額(元) | 240,000 | |||
項目背景 | 1.落實國家“多規合一”改革要求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以下簡稱“18號文”)確立了“五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五級是指全國、省級、市級、縣級、鄉鎮級總體規劃,三類是指總體規劃、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國家首次通過正式文件明確了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以下簡稱專項規劃)的法定地位。18號文和《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均提出“相關專項規劃要遵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其主要內容要納入詳細規劃”。當前,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正在積極響應國家和省關于專項規劃管理的工作要求,抓緊完善專項規劃編制及管理工作機制,保障專項規劃落地實施,促進“多規合一”。為落實國家“多規合一”改革要求,妥善銜接處理專項規劃與詳細規劃的關系,將專項規劃主要內容納入詳細規劃,需要開展本項目,制定專項規劃納入詳細規劃技術規范,為專項規劃納入詳細規劃工作提供指引。 2.落實省、市政府相關工作要求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市縣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3〕765 號),選取深圳市和光明區作為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編制管理試點市縣,要求積極探索相關專項規劃管理制度和機制,加快專項規劃納入“一張圖”統一管理。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規劃統籌和規范管理工作,2023年經深圳市政府審定同意的《深圳市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編制及管理試點工作方案》提出“專項規劃在批準后,牽頭編制專項規劃的部門要及時將空間性內容納入‘一張圖’,并傳導落實到詳細規劃”的工作要求。因此,需要開展本項目,制定專項規劃納入詳細規劃技術規范,為專項規劃納入詳細規劃工作提供指引。 3.深圳市規劃管理工作的現實需要 多年以來,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的地位和作用效力一直處于較為模糊的狀態,專項規劃空間性內容成果如何與法定的詳細規劃銜接對照,是否需要納入詳細規劃,如何納入詳細規劃成為規劃管理部門爭論的焦點和技術處理的難點。在國家和省已經確定“相關專項規劃主要內容要納入詳細規劃”的要求下,當前深圳市對于專項規劃如何納入詳細規劃的相關技術文件仍處于缺失狀態,需要就專項規劃納入詳細規劃的工作開展專門政策研究,盡快制定專項規劃納入詳細規劃的相關技術規范文件,為專項規劃納入詳細規劃工作提供指引,為規劃管理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 |||
項目前期設計、規劃論證單位 | 無 | |||
投標人資質要求 | 注意:采購人根據項目所需提供明確、具體的資質要求,資質要求的內容必須與項目等級相匹配且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設置的投標人資格要求必須提交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文件,且不具備傾向性)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它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掃描件,原件備查)。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3.不允許轉包、分包,不接受投標人選用進口產品參與投標。 4.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5.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6.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條件(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注:“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管網”為供應商信用信息的查詢渠道,相關信息以開標當日的查詢結果為準。 8.供應商須為采購單位推薦的供應商。 9.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 |||
需求內容 | *1、報價要求(明確分項報價要求) (1)投標人不得以低于企業成本的報價競標; (2)投標單位提供報價詳細清單(含報價依據和詳細計算過程); (3)在合同實施期間,服務費用不隨國家政策或法規、標準及市場因素的變化而進行調整。 *2、付款方式 項目按合同相關規定進行分期付款。 (1)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中標人提交工作方案,并通過采購方主管處室審查后,根據中標人付款申請,采購方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費用的30%; (2)中標人完成中間成果,并通過采購方主管處室審查后,根據中標人付款申請,采購方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費用的40%; (3)中標人提交全部成果,并通過采購方業務會審查后,根據中標人付款申請,采購方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費用的30%。 *3、履約保證金 無 *4、違約責任 以合同約定為準 *5、服務質量監督和項目驗收要求 由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業務會對中標人完成的項目成果進行驗收。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出具通過驗收的意見或憑證。 | |||
具體技術要求 | 注意:提供服務總體要求、服務標的(如人員、車輛、檢測對象、管理對象)數量情況、詳細具體的服務需求內容及工作量情況(以能給供應商準確的報價依據,使不同供應商的項目報價不至于差距過大作為判斷需求“詳細具體”的標準) 1. 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及《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粵發〔2021〕5號)的要求,全面分析深圳市專項規劃的空間性內容,構建專項規劃對詳細規劃分類傳導的實現路徑,并形成報告。 2. 項目依據 (1)《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 號); (2)《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粵發〔2021〕5號); (3)《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市縣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3〕765 號); (4)《深圳市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及管理試點工作方案》。 3. 項目采購范圍 深圳市全市域范圍(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 4. 人員安排要求 投標方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組成員應熟悉深圳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編制、詳細規劃相關情況,項目組成員不少于4人(包括項目負責人),主要成員應當具備城鄉規劃、土地資源管理或地理信息等專業背景。合同執行過程中,供應商不得隨意更換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如需更換,須經采購人同意。 5. 內容要求 本項目研究內容包括四個部分,具體如下: (一)專項規劃空間性內容梳理 梳理各類專項規劃空間性內容的具體表現形式,特別是其中矢量數據標準及類型,對照詳細規劃成果標準,分類研究可納入詳細規劃的路徑。 (二)專項規劃對詳細規劃的分類傳導實現路徑設計 研究提出專項規劃編制過程中,需要詳細規劃傳導落實的定性要求、量化指標、項目名錄、空間布局、設施位置、線路走向、邊界范圍等空間性內容的具體實現路徑。明確詳細規劃編制過程中,如何銜接所在片區的各類專項規劃成果,將專項規劃確定的各項空間性內容納入詳細規劃文本、圖件、以及詳細規劃一張圖成果中。 (三)詳細規劃對專項規劃的反向技術需求分析 結合詳細規劃編制實際,在成果規范、數據標準、傳導要求等方面反向對專項規劃提出編制要求,對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的成果分別提出銜接建議,為實現兩類規劃的無縫銜接提供技術路徑。 (四)專項規劃納入詳細規劃技術規范政策研究 結合專項規劃空間性內容研究,以及空間性內容的分類傳導實現路徑,詳規對專項的技術需求分析,制定專項規劃納入詳細規劃的技術規范文件,為專項規劃納入詳細規劃工作提供指引。 6. 成果要求 項目成果內容包括以下兩項: (1)深圳市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納入詳細規劃研究報告,doc格式; (2)深圳市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納入詳細規劃技術規范(建議稿),doc格式。 項目成果需提交1套紙質版成果和1套電子版成果,其中,電子版成果文件須符合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項目成果數字化交付的要求。 | |||
商務需求 | 1. 服務期限 本項目履行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遇有特殊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后服務期限可適當延長。 2. 進度安排 項目研究及成果編制于合同簽訂后開展,分三階段總周期12個月。 (1)前期工作梳理:合同簽訂3個月內 擬定工作方案,收集梳理已編、在編專項規劃成果及編制標準,詳細規劃編制標準等相關資料,分析專項規劃納入詳細規劃的路徑。 (2)中間成果階段:合同簽訂10個月內 針對專項規劃不同空間性內容,全面開展專項規劃對詳細規劃的分類傳導實現路徑設計及需求分析,并形成技術指引文件,形成中間成果。 (3)最終成果階段:合同簽訂12個月內 根據修改意見完善,形成最終成果。 3. 組織實施要求 為確保本次項目工作管理規范、實施有力,中標方應成立項目組,按采購方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中標方須配合采購方組織,舉辦本項目各工作階段的匯報、審查、調查、研討、意見征詢等工作。 4. 培訓要求 中標供應商應按采購人需求,對采購人的相關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使采購人能全面理解成果內容,確保工作方案的實施。 5. 售后服務要求 中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在限定期限內完成該項目的編制、匯報、審查等工作。項目售后服務期限自最終成果提交采購方之日起的1年內,中標方須與采購方保持密切溝通,隨時跟進項目后續的服務需求,提供相關技術支持。 對優質長期服務政府采購合同供應商實行合同續期獎勵機制。 6. 項目其他要求 (1)投標方應確保投標文件中的人員信息真實、有效。 (2)投標方必須保守國家機密,不得泄漏采購方所提供的屬國家秘密的信息和數據;未經采購方允許,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給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項目的相關信息或數據。 | |||
其他要求 | 特定供應商的名稱、項目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 |||
特定供應商 | 單位名稱:深圳市規劃國土發展研究中心 | |||
項目經辦人: | ||||
聯系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