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區北村水系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大坑涌、坦坑涌綜合整治工程、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崗涌(獅山段)清淤工程、岑崗涌(獅山段)岸線整治工程、生態補水工程監理 第 1 次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
項目編號:A02-440605-2024-0012-07
項目名稱:南海區北村水系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大坑涌、坦坑涌綜合整治工程、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崗涌(獅山段)清淤工程、岑崗涌(獅山段)岸線整治工程、生態補水工程監理
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發出時間:2024年11月12日
原定開標時間:2024年11月28日9時30分
一、澄清修改內容
1、現就《招標文件》第二章招標公告—對投標人企業完成過的類似業績要求 的如下內容作出調整修改:
原內容: |
修改為: |
7. 對投標人企業完成過的類似業績要求 投標人在近 3 年內(自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完成過至少1項單項合同建安費1900萬元(或以上)或總投資2500萬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監理業績(以驗收(交工)證明材料載明的時間為準)。(1)相關證明材料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有效的驗收證明材料(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或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報告)。其中,中標通知書必須是集中交易機構或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核發或備案或發布的方為有效;若中標通知書無法證明是集中交易機構或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核發或備案或發布的,則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機構或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官方網站發布的中標公告(或公示)網頁截圖證明。(2)若業績為聯合體形式承接的,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投標人承接的工作量應當滿足項目業績要求。(3)如前述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還需提供該項目的業主證明材料并須附有業主方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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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對投標人企業完成過的類似業績要求 投標人在近 3 年內(自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完成過1項單項合同建安費1900萬元(或以上)或總投資2500萬元(或以上)或項目監理費為50萬元或以上的 水利 工程監理業績(以驗收(交工)證明材料載明的時間為準)。相關證明材料須包括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有效的完工或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或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報告) ,如前述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還須提供該項工程業績的業主證明并須附有業主方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提供類似項目業績為聯合體形式承接的,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投標人承接的工作量應滿足類似項目業績要求。(注:如要求提供有效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的,完成時間應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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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現就《招標文件》第 四 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價法)— 類似項目業績 的如下內容作出調整修改:
原內容: |
修改為: |
投標人近三年內(自本工程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以有效的驗收證明材料載明的時間為準),完成過單項合同建安費1900萬元(或以上)或總投資2500萬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監理業績的,每項得3 分,最高得 3 分。 注: (1)相關證明材料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有效的驗收證明材料(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或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報告)。其中,中標通知書必須是集中交易機構或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核發或備案或發布的方為有效;若中標通知書無法證明是集中交易機構或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核發或備案或發布的,則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機構或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官方網站發布的中標公告(或公示)網頁截圖證明。(2)若業績為聯合體形式承接的,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投標人承接的工作量應當滿足項目業績要求。(3)如前述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還需提供該項目的業主證明材料并須附有業主方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
投標人在近 3 年內(自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完成過1項單項合同建安費1900萬元(或以上)或總投資2500萬元(或以上)或項目監理費為50萬元或以上的 水利 工程監理業績(以驗收(交工)證明材料載明的時間為準),每項得3 分,最高得 3 分。 注:相關證明材料須包括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有效的完工或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或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報告) ,如前述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還須提供該項工程業績的業主證明并須附有業主方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提供類似項目業績為聯合體形式承接的,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投標人承接的工作量應滿足類似項目業績要求。(如要求提供有效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的,完成時間應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
3、現就《招標文件》第 四 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價法)— 項目管理團隊配備情況 的如下內容作出調整修改:
原內容: |
修改為: |
總監理工程師(5分) 1、類似項目業績:總監理工程師近三年內(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往前順推,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單項合同建安費1900萬元(或以上)或總投資2500萬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業績,每提供一項得2分,最高得2分。 2、近三年(自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往前順推,以獲獎證書頒發時間或獲獎正式文件發出時間為準),承接過的工程監理項目獲得過市級(或以上)質量類獎項的,每個得2分,最高得2分。 注: (1)獲獎證明材料提供國家、省、市人民政府或建設工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經民政部門批準成立的相關行業協會頒發的獲獎證書或獲獎正式文件。 (2)若為行業協會頒發的還須提供該行業協會在“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的登記信息查詢結果網頁截圖。 (3)如獲獎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企業信息的,還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或(竣工、交工)驗收證明材料,如前述材料仍不能清晰反映總監理工程師信息的,還需提供該項目工程業績的業主證明材料并須附有業主方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4)業績相關證明材料須包括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其中,中標通知書必須是集中交易機構或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核發或備案或發布的方為有效;若中標通知書無法證明是集中交易機構或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核發或備案或發布的,則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機構或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官方網站發布的中標公告(或公示)網頁截圖證明。 (5)若業績為聯合體形式承接的,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投標人承接的工作量應當滿足項目業績要求。 (6)如前述業績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還需提供該項目工程業績的業主證明材料并須附有業主方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
總監理工程師(5分) 1、類似項目業績:投標人在近 3 年內(自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承接過1項單項合同建安費1900萬元(或以上)或總投資2500萬元(或以上)或項目監理費為50萬元或以上的 水利 工程監理業績(以合同簽訂載明的時間為準),每項得2 分,最高得 2 分。 2、近三年(自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往前順推,以獲獎證書頒發時間或獲獎正式文件發出時間為準),承接過的工程監理項目獲得過市級(或以上)質量類獎項的,每個得2分,最高得2分。 注: (1)獲獎證明材料提供國家、省、市人民政府或建設工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經民政部門批準成立的相關行業協會頒發的獲獎證書或獲獎正式文件。 (2)若為行業協會頒發的還須提供該行業協會在“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的登記信息查詢結果網頁截圖。 (3)如獲獎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企業信息的,還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或(竣工、交工)驗收證明材料,如前述材料仍不能清晰反映總監理工程師信息的,還需提供該項目工程業績的業主證明材料并須附有業主方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4)相關證明材料須包括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 ,如前述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還須提供該項工程業績的業主證明并須附有業主方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提供類似項目業績為聯合體形式承接的,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投標人承接的工作量應滿足類似項目業績要求。(如要求提供有效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的,完成時間應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
4、現就《招標文件》第 八 章 投標文件格式—“企業信譽(信用)狀況聲明”的如下內容作出調整修改:
原內容: |
修改為: |
□六、本單位近3年內(從投標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在佛山市發生過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七、本單位近2年內(從投標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在本招標人以往的招標項目中有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 □七、本單位近2年內(從投標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在佛山市曾被本招標項目行業領域履約評價為不合格。 □八、本單位近1年內(從投標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在佛山市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過行政處罰。 □九、本單位近1年內(從投標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在佛山市招標投標活動中提出兩次以上投訴并查無實據。 |
?六、本單位近3年內(從投標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在佛山市發生過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七、本單位近2年內(從投標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在本招標人以往的招標項目中有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 ?七、本單位近2年內(從投標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在佛山市曾被本招標項目行業領域履約評價為不合格。 ?八、本單位近1年內(從投標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在佛山市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過行政處罰。 ?九、本單位近1年內(從投標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在佛山市招標投標活動中提出兩次以上投訴并查無實據。 |
二、補充說明部分
1、現就《招標文件》第 四 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價法)— 誠信狀況 的內容作出補充說明:動態信用得分評審采用“美式排名”方式進行計算,動態信用得分相同的排名相同,并占用后續排名。
2、現就《招標文件》第 八 章 投標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如有) 的內容作出補充說明:評標會議期間,評標委員會如果認為有必要,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說明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在 0.5 小時內按照評標委員會的要求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否則,投標人須自行承擔后果。
3、補充項目參考資料,詳見附件。
三、其他說明
(1)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是對招標文件的規定、修改或補充,對于招標文件及其他函件內容相同(或相同性質)的內容應作修改或補充,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內容的也應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則后果自負。
(2)如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的內容與在此之前發出的招標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頭答復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的內容為準。
(3)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遞交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 未 改變。
(4)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共 6 頁,請投標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標人:佛山市南海區獅山鎮工程建設中心 |
代理機構:佛山市盛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區獅山鎮 |
地址:佛山市南海區里水鎮新興路7號二樓B室 之二 |
聯系人:陳工 |
聯系人:梁工、賀工 |
聯系方式:0757-86669004 |
聯系方式:0757-86763507 |
2024年11月12日 |
2024年11月12日 |
編輯: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