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彭陽縣蘆子溝山洪溝災害綜合治理工程已由彭陽縣審批服務管理局以《關于彭陽縣蘆子溝山洪溝災害綜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彭審批發〔2023〕169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彭陽縣水利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除申請國債資金、自治區專項補助資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統籌解決,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彭陽縣水利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彭陽縣古城鎮掛馬溝村。
項目概況及規模:(一)工程等別及標準。本工程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和臨時性建筑物級別均為5級,設計洪水標準為10年一遇,地震設防烈度為8度。(二)工程布置。本次工程從位于蘆子溝村處的過水路面開始,順河而下至羊坊坪村處的茹河入河口,治理總長5.4km。(三)主要建筑物。溝道清淤整修5.4km,岸坡防護5.4km,新建防汛搶險道路2.6km,岸坡整修2.8km,配套其他山洪溝防洪工程7座等。
招標范圍及內容:
(1)工程項目的勘察、勘測;
(2)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施工跟進等;
(3)工程的初設概算及工程施工招標所需的工程量清單編制;
(4)提供工程所需的現場指導、技術文件的編制等后續服務。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設計服務期限:15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且具有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同時具備工程設計水利行業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工程勘察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項目負責人具有水利類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
3.2 投標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查詢投標人是否存在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等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不良信用記錄,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行政處罰限制工程招投標的投標人的投標將被拒絕。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4.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6日(北京時間,下同),持CA數字證書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寧夏回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進行報名、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并獲取保證金賬戶。
5.2、各投標人在開標前應隨時關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寧夏回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澄清/變更公告”欄,本項目有可能進行時間或內容上的調整,內容只在“澄清/變更公告”欄公示。招標代理機構及招標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時關注變更公告或澄清、補疑等從而導致投標失敗的,其后果自行承擔。
5.3、該交易管理平臺系統實行二期CA鎖認證安全登錄管理。二期CA數字證書辦理,請咨詢西部安全認證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客服電話:4007188588按1號鍵咨詢。新平臺使用及操作問題,請聯系江蘇國泰新點軟件有限公司??头娫挘?001875711。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12月27日9時00分,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6.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標采用不見面開標大廳系統進行網上開標,各潛在投標人無需到現場參加開標活動,投標單位按時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寧夏回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不見面開標大廳”準時參加在線開標活動。
7.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
7.1 投標保證金金額:按照寧發改法規《2022》506號文件規定,本項目不收取投標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不收取。
8.評標方法和定標方法
8.1 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8.2 定標方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寧夏回族自治區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103號)等最新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中標人。
8.3 本項目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寧夏回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彭陽縣水利服務中心
地址: 彭陽縣
聯系人:袁治偉
電話:13895147929
招標代理機構:寧夏鈺信垣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銀川市興慶區北京東路北安巷136號青峰園公寓703室
聯系人:楊丹
電話:0951-5969114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