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資質要求 2.1 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按國家法律經營。 2.2 投標人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2.3 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 2.4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投標人的企業相關證書到期的,均按該證書的發證機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最新文件執行(如自動順延或推遲辦理延期業務的通知),投標人必須將相關文件附在該證書后面中,證明在開標日繼續有效。 3.相關人員要求 3.1 擬派項目經理為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或二級注冊建造師,其中一級注冊建造師應持有國家住建部核準的有效電子注冊證書,二級注冊建造師應持有廣東省住建廳核準的有效電子注冊證書(在“廣東省二級注冊建造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中打印,二級注冊建造師應持有廣東省住建廳核準的、在使用有效期內的有效電子證書)。同時均須具備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明(B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考核合格信息),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標未開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 擬派項目技術負責人須具備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術職稱。 3.3 擬派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明(C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頁),且不少于1人。 3.4 投標人(包括組成聯合體的所有成員單位)與其擬派往本項目管理機構的所有人員之間必須具備合法、唯一的勞動聘用關系。擬派人員中具備注冊執業資格的,其注冊單位須與投標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標條款: 4.1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6)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7)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8)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9)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0)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相互任職或工作關系; (11)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12)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工程質量或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5)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 )發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列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4.2 招標人拒絕以下名單中的單位參加本次投標: 序號單位名稱拒絕原因1仁化縣民政局為招標人2浙江宏正項目管理 為本招標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單位3核工業衡陽第二地質工程勘察 為本招標項目的勘察單位4廣州黃埔建筑設計院 為本招標項目的設計單位5廣東德正工程管理 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6深圳市祺駿建設工程顧問 為本招標項目的造價咨詢單位 5.其他要求 省外企業須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取消省外建筑企業和人員進粵信息備案有關工作的通知》(粵建市﹝2015﹞52號)規定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相關信息并通過數據規范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