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 (1)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2)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3)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泰州市 平臺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行政處罰已被取消或處罰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8其他要求
3.8.1、擬選派 3.8.2、信用要求:①根據蘇信用辦[2018]23 號文規定,經查詢,未列為聯合懲戒對象的,未被限制投標的。②未被興化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通報停止投標資格的。
3.8.3、動態監管資質需合格(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7條款執行)。
3.8.4、投標人應自行在泰州市 網下載本工程招標文件、招標控制價、招標答疑、圖紙等資料,下載時間在招標公告發布的同時開始,請各投標人自行關注,否則,引起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8.5本項目由興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標活動監督管理職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