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投標人擬派
投標人為擬派設計負責人繳納的養老保險(時間要求: 2023 年 04 月- 2023 年 06 月,其他要求:應載明繳費單位名稱、姓名、繳費時間,并蓋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不能提供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事業單位等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3.4 業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t是 □否
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2020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承擔過工程造價在1500萬元(含1500萬元)以上的污水管網工程設計,工程造價以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載明的投資金額”或 “該業績建設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上需蓋有該業績建設單位公章)為準,時間以勘察設計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提供:設計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勘察設計合同、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材料(需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章認可)或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或蓋有審圖合格章的施工圖 ;
有效期自 2020年 01 月 01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止。以 勘察設計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5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 (1)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泰州市 平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行政處罰已被取消或處罰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注:3.5、3.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8本項目本次招標共分兩個標段,投標人可同時投兩個標段,但最多只能中一個標段。開評標時按照城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333工程第321281-21、27、28-01號達標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一標段-城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333工程第321281-21、27、28-01號達標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二標段的順序進行,同一投標人若在前面的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則在后面的標段不得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且不參與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