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與設計部分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評委會不予認可。
3、投標人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為記錄以《馬鞍山市 主體不良行為信息處理暫行辦法》(馬公管〔2016〕35號)為準):
(1)開標日前兩年內未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3個月。
(3)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6個月。
(4)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12個月。
(5)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24個月。
4、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
(1)投標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投標人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3)投標人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4)投標人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
(以上僅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http:// /中“信用信息報告”查詢結果為準)。
5、信譽要求:
(1)投標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部分
(2)投標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部分
6、業績要求:/。
7、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的投標保證金采用匯款方式遞交的,必須從其
8、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交聯合體協議書。
(2)聯合體成員(包括聯合體牽頭人)數量不得超過3家,且聯合體牽頭人須同時具備以下①和②和③要求:
①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
③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