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浙江省玉環市
1. 招標條件
玉環清港灘涂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入網建模及測試服務已由項目審批通過,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浙江)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玉環分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清港灘涂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位于浙江省玉環市清港鎮附近灘涂區域,項目利用灘涂新建一座漁光互補型光伏電站。根據項目進度要求需對該項目進行入網建模及測試。
招標范圍:依據《浙江電網新能源網源協調管理規定》及浙江省調有關要求,提供建模實測方案、建模數據和仿真驗證報告及動態無功補償裝置動態性能測試、電能質量評估與測試報告等,具體要求詳見技術規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試類一級和電力工程調試企業能力資格電源工程類特級證書。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1個集中式光伏電站并網檢測或試驗的合同業績,并提供合同證明文件。(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需提供首頁、簽字蓋章及能夠證明業績的頁面)。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 年8月16日9:00起至2021 年8月2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