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目
2.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1)車輛類型為燃油型5座轎車。
(2)擬投車型已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發布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并已錄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信息查詢系統。
3.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采購數量:1臺。
(2)車輛類型:燃油型5座轎車。
(3)能源類型:汽油。
(4)環保標準:國VI(國六)。
4.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擬投車型應滿足本項目采購需求。
(2)所售車輛需為原廠合格產品,符合國家相關質量規定。
(3)所售車輛隨車交付文件:所售車輛的產品合格證、汽車產品三包憑證、使用維修說明書等,各項規格和指標準確無誤。
(4)所售車型已經過售前調試、檢驗和清潔。
(5)所售車輛不得改變出廠狀態,不得改動或改裝,不添加任何其他標記、標識。
(6)整車質保不少于(含)3年或6萬公里。
5.驗收標準
(1)隨車材料檢查:包括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三包服務卡、車輛使用說明書、車輛出廠檢驗單、備用鑰匙以及其他相關有效憑證等。
(2)外觀細節檢查:檢查車輛油漆顏色是否一致;接縫大小是否均勻;車身有無劃痕、開裂、起泡、銹蝕;車輛底盤有無漏水、漏油;檢查電氣線路及螺栓等是否完好。
(3)儀表功能及內飾檢查:檢查車機、燈光、音響、雨刮等是否正常;檢查座椅、頂棚、車門等是否正常。
(4)檢查出廠日期、里程表、輪胎、玻璃、排氣管等,確保所購車輛為新車。
(5)性能檢查:啟動車輛,檢查車輛行駛質感、發動機聲音,測試空調制冷制熱效果,查看尾氣顏色等。
(6)檢查行李箱中物品是否齊全,包括備胎(如配備)、千斤頂(如配備)、警示三腳架、換胎工具(如配備)等。
(7)其他相關新車驗收檢查要求。
6.建議合同期限
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