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寫并蓋章的《供應商信息登記表》 |
2.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文件 |
3.專業技術及行業資質證明材料,國家法定機構頒發的相關行業從業資格許可證 |
4.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聲明蓋章(格式可自擬) |
5.供應商反商業賄賂承諾書 |
6.供應商社會準則符合性自審問卷 |
7.供應商提供履約能力簡介及2022年至今類似業績清單(加蓋公章) |
8.提供2023年或2024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若無法提供財務報告則需要提供近連續三年的財務報表(包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復印件及書面說明(加蓋公章) |
9.提供半年內任意三個月依法納稅稅收的證明(稅務機關出具的完整稅收憑證同等證明材料),如依法免稅,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加蓋公章) |
10.提供半年內任意三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加蓋公章) |
11.″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企業信用信息報告、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http:// )中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完整版報告獲取方法:在網站打開報告后,自行點擊網頁右上角″發送報告”,收到郵件后打印完整報告并逐頁加蓋本單位公章),如其中涉及行政處罰、異常經營等情況,須另作書面澄清(打印頁,須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
12.提供″信用中國”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進入查詢頁面后點擊″下載信用信息報告”,下載PDF),加蓋公章,如其中涉及行政處罰、異常經營等情況,須另作書面澄清(打印頁,須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
13.供應商具備及時響應能力,提供相關響應能力證明:在用車單位報故后30分鐘內可到達現場(雙流機場、天府機場) |
14.提供環保相關材料或承諾書:具備對車輛維修過程中產生的固體污染物等危廢垃圾合法、有效處置能力,或與具有資質的第三方簽訂危廢處置協議,遵守本公司各項環保方針、政策。 |
15.供應商提供天府和雙流機場隔離區證件相關證明,如有。 |
16.提供采購需求中對應特種車輛廠家維修授權書或同等資質證明材料;或書面承諾(詳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