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執照)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
(五)在信用中國信息公示系統(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中國 (http:// )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
(六)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近3年內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過不良行為 |
(七)申請人不得采用掛靠形式參與采購項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服務項目轉讓、轉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并對此作出書面承諾 |
(八)采購人的任何不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附屬機構(單位)無資格參加該采購項目的申請;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參加申請;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申請 |
(九)具有有效期內的由省級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甲級防雷裝置檢測資質 |
(十)自2022年5月1日至今至少從事過一個采購金額大于六萬元人民幣的工程防雷檢測的相關業績 |
(十一)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十二)本項目擇優選擇供應商,擇優標準:本項目將選定不少于3名、不超過7名符合資質要求的報名供應商作為備選供應商。若符合報名要求的供應商不超過7名(含),則全部成為備選供應商;如符合報名要求的供應商超過7名,采購人將組織資格預審,對報名供應商的企業綜合實力及業績等方面進行評分并排序。排名前7名(含)的供應商成為采購項目的備選供應商。經核實如有供應商之間存在關聯關系時,排名靠前的供應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續供應商按排名先后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