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執照)。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四)投標人須在浙江、上海和武漢地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
(五)近三年內,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https:// /)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未被列入中國 (http:// /search/cr/)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清單。 |
(六)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近3年內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過不良行為。 |
(七)未通過準入的供應商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八)投標人須具備H3C原廠對應產品線服務或經銷認證資質,同時還須具備思科合作伙伴或以上級別原廠認證資質。 |
(九)投標人須具有思科、新華三(H3C)原廠服務承諾函。 |
(十)投標人須具有近5年內(2021年1月1日至今)3個(含)以上的思科、H3C網絡設備維護服務項目案例,證明材料可以為項目合同關鍵頁或中標通知書(須有清晰的標的內容、合同簽署時間等,所有證明均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 |
(十一)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