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電3、4號機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海南省,省直轄縣級行政區劃,昌江黎族自治縣。
2.2 規 模:建設2臺百萬千瓦級三環路“華龍一號”堆型核電機組,以及其他一些輔助設施組成的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
2.3 標段劃分:海南昌江核電3、4號機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海南省,省直轄縣級行政區劃,昌江黎族自治縣。
2.5 服 務 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招標人規定的造價咨詢全部服務時間止。暫定2年。
2.6 招標范圍: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工程總承包項目內核島工程、常規島工程、BOP工程(含海工工程)等廠區所有建安工程子項施工圖預算編制與核對,具體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工程總承包范圍內建安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負責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工程總承包范圍內所有建安工程子項的施工圖預算編制與核對,并計算匯總各標段主要工程量,并形成分析報告;
(2)負責審核施工過程中業主委托發生的簽證、變更等事項是否符合合同條款約定及合法合規性,復核工程量合理性;配合委托人,負責審核施工過程中業主委托發生的工程變更、委托事項等事前費用,并對工程項目變更事項向委托人提交造價分析、增減費用等詳細報告,為委托人進行工程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3)負責審核總承包合同竣工結算報告;
(4)配合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相關索賠、爭議,提出處理意見,參與談判;
(5)總承包范圍內暫估價子項:負責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工程總承包范圍內暫估價子項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咨詢,包括不限于暫估價子項的招標文件(協助復核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核對,協助委托人審查合同文本,施工圖預算、變更、簽證、索賠、價差調整、竣工結算等量價審核,出具暫估價子項結算書;
(6)分階段提供咨詢成果及總結,包括但不限于:結算報告、變更索賠處理典型案例,或其他咨詢成果。
(7)其他咨詢服務。詳見招標文件第二卷技術文件。具體詳見《技術規格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無。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獨立承擔1項核電站主體工程(核島或常規島)或獨立承擔3項電力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業績,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業績證明材料,每項業績至少提供一張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項目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其他要求:
(1)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且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造價工作10年以上,需提供一級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職稱證書、勞動合同及工作年限證明等。
(2)為本項目相關方(總承包單位及其建安分包商)提供造價咨詢服務的咨詢單位,不能參與本項目投標。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9月05日09時00分起至2025年09月12日17時00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入圍供應商事宜,開通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海南省,省直轄縣級行政區劃,昌江黎族自治縣。
2.2 規 模:建設2臺百萬千瓦級三環路“華龍一號”堆型核電機組,以及其他一些輔助設施組成的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
2.3 標段劃分:海南昌江核電3、4號機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海南省,省直轄縣級行政區劃,昌江黎族自治縣。
2.5 服 務 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招標人規定的造價咨詢全部服務時間止。暫定2年。
2.6 招標范圍: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工程總承包項目內核島工程、常規島工程、BOP工程(含海工工程)等廠區所有建安工程子項施工圖預算編制與核對,具體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工程總承包范圍內建安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負責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工程總承包范圍內所有建安工程子項的施工圖預算編制與核對,并計算匯總各標段主要工程量,并形成分析報告;
(2)負責審核施工過程中業主委托發生的簽證、變更等事項是否符合合同條款約定及合法合規性,復核工程量合理性;配合委托人,負責審核施工過程中業主委托發生的工程變更、委托事項等事前費用,并對工程項目變更事項向委托人提交造價分析、增減費用等詳細報告,為委托人進行工程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3)負責審核總承包合同竣工結算報告;
(4)配合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相關索賠、爭議,提出處理意見,參與談判;
(5)總承包范圍內暫估價子項:負責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工程總承包范圍內暫估價子項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咨詢,包括不限于暫估價子項的招標文件(協助復核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核對,協助委托人審查合同文本,施工圖預算、變更、簽證、索賠、價差調整、竣工結算等量價審核,出具暫估價子項結算書;
(6)分階段提供咨詢成果及總結,包括但不限于:結算報告、變更索賠處理典型案例,或其他咨詢成果。
(7)其他咨詢服務。詳見招標文件第二卷技術文件。具體詳見《技術規格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無。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獨立承擔1項核電站主體工程(核島或常規島)或獨立承擔3項電力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業績,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業績證明材料,每項業績至少提供一張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項目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其他要求:
(1)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且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造價工作10年以上,需提供一級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職稱證書、勞動合同及工作年限證明等。
(2)為本項目相關方(總承包單位及其建安分包商)提供造價咨詢服務的咨詢單位,不能參與本項目投標。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9月05日09時00分起至2025年09月12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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