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中級人民法院輔助事務項目(安檢及信息化運維服務)外包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 (以下簡稱″招標代理”)受業主(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就業主中級人民法院輔助事務項目(安檢及信息化運維服務)外包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歡迎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本項目采用電子化招投標,對投標人在″”上傳的電子版投標文件進行審查。
一、項目名稱:業主中級人民法院輔助事務項目(安檢及信息化運維服務)外包采購項目
二、招標編號:GN2025-07-6396
三、項目概述:業主中級人民法院輔助事務項目(安檢及信息化運維服務)外包采購項目
四、招標內容
標包01: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輔助事務項目安檢服務外包。主要職責為對進入采購人訴訟場所的人員進行有效證件查驗,并進行人身及攜帶物品的安全檢查;對履行職務的檢察人員、律師等進行有效證件查驗;對發現的管制器具、危險物質進行暫扣,對發現的限制物品指導寄存;協助司法法警做好安檢場所秩序維護、暫扣物品處理及突發事件的處置等。預算45萬元/年。
標包02: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輔助事務項目信息化運維服務外包。主要為法院審判和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服務支撐,持續提升法院辦公辦案集約化服務水平。預算90萬元/年。
備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提供服務場地、必要的辦公用品。供應商負責提供辦公設備、人員制服、銘牌等。
(其他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服務)規范》)。
注:(1)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服務)規范》,投標人報價如高于最高投標限價,其投標將被否決。
五、投標人資格條件:
(一)投標人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在″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供應商;被中國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被中國郵政集團 列入黑名單且在有效期內的供應商,被安徽郵政列入本項目對應品目及區域范圍黑名單、且在有效期內的供應商,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所注冊設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均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二)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三)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點6%)、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中標包01供應商具備有效的保安服務許可證,注冊地為安徽省外的保安公司,承諾中標后向服務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標包02供應商具備法院軟件著作權證書。
(四)投標人需承諾:①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中標人按采購人要求開設郵儲對公賬戶,郵儲賬戶需要通過安徽郵政公司推薦開立,并將回款賬號設置為在郵儲銀行開立的賬戶,如前期已在郵儲銀行開立對公賬戶,則需推薦一家其他公司辦理。②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寄遞外包服務項目中標人員工的薪酬及獎金必須由郵政金融代發,如中標人(乙方)未執行視為違約,甲方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約保證金、終止合作等考核措施。
(五)投標人參與安徽郵政及下屬機構招標采購項目中無以下記錄:因自身原因未經采購人允可放棄采購項目中標(成交)的、因自身原因違約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書,由招標人審核)。
(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包的投標。
(七)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并且不得將本項目內容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分包。
六、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ygg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詳細了解項目情況請聯系如下人員: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手 機:13683233285?
傳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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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