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報名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響應的,須提供總公司和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具有履行本項目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競價。
4.具有履行本項目所必需的保密資質(提供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證明文件)。
5.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參加競價。
6.本項目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注:參與競價的供應商報價時需要提供以下蓋章資料,并對上傳的報價文件資料承擔責任。
(1)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復印件。
(2)具有履行本項目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證明材料或聲明函,格式自擬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競價。
(4)具有履行本項目所必需的保密資質(提供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證明文件)。
(5)供應商資格聲明函(詳細見報價文件格式)。
(6)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資格證明書及其身份證(正反面)(詳細見報價文件格式);
(7)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參加,則須同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的授權委托書及其被授權人身份證(正反面)(詳細見報價文件格式);
(8)采購需求響應聲明函(詳細見報價文件格式)。
(9)采購需求響應相關材料,供應商采購需求響應表中有缺漏或條款負偏離,則資質審查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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