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 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吸收合并稅務審查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全資子公司 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藏公司”)、 西藏日喀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喀則公司”)、 西藏那曲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那曲公司”)、 阿里新能源(阿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公司”)、薩嘎 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薩嘎公司”)均為 電力西藏區域代管單位。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劃分一個標段,服務范圍包括根據管理需要,西藏 擬實施以 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藏公司”)為主體吸收合并區域管理下龍源全資子公司 西藏日喀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喀則公司”)、 西藏那曲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那曲公司”)、 阿里新能源(阿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公司”)、薩嘎 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薩嘎公司”)等四家公司。最終實現5戶法人單位合并為1戶。
2.1.3服務期限:服務期限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2.1.4服務質量:順利完成稅務清算,不得出現因準備不充分導致無法按期完成稅務清算影響公司吸收合并。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2年0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企業重組稅務服務或企業稅務咨詢服務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有效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稅務師資格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企業重組稅務服務或企業稅務咨詢服務的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服務對象蓋章的證明或投標人出具的咨詢報告、意見書、咨詢總結等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8-19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8-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