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2023或2024年度),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近半年任意三個月)。新成立的企業按成立時間算起,可以提供基本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招投標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投標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經″信用中國” 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提供″信用中國”網站無任何不良記錄的查詢截圖,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10天內); 6、投標人需具備[施工總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叁級](含)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含)以上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7、省外企業須提供進青登記相關證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