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標段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①+②+③: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和有效的營業執照;②具備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③具備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工程(結構補強)專業承包資質。近五年完成過房屋結構加固改造施工項目,合同需提供合同首頁、蓋章頁及工作內容與金額等關鍵頁等證明資料(房屋結構加固項目描述)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3.2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1。3.4本次招標本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工程。3.5本項目屬性:3.6其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