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同時,投標人及投標文件中擬派從業人員在近二年內(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無不良行為記錄(指針對企業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的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有 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 執業資格證書(水利工程專業);且必須為投標人正式員工(不包括離退休返聘人員),須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的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養老保險交納清單或證明為準【繳費單位和投標人名稱必須一致,并加蓋社保繳費證明專用章(非獨立法人的 社保證明有效)】,以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蓋有社保部門專用章(或電子專用章)的社保證明件為準;若項目負責人為事業編制的,須提供繳費期限包含 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證明(需加蓋人事代理中心證明專用章),不得外聘資質、/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專業/級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