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應商資格條件 <1>供應商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本次活動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 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投標人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不得有行賄犯罪等違法、違規不良記錄。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 )、 信用中國 )、 中國 ( )等渠道查詢后,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的,取消投標資格。 (提供“中國 ”、“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截圖, 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3天內并附上“信用中國” 完整的《信用信息報告》);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 的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4)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 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 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5)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