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標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 ??3.2 資質要求:(1)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和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 ??3.3 業績要求:近3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已完成或正在實施①和②類似業績各一個。 ??類似項目指:①和②類似業績:①新建日供水6000m3/d及以上規模供水工程(供水廠或供水廠網一體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和初步設計批復,階段應至少包含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階段(時間以初步設計批復時間為準,含同一項目分階段簽訂的合同)。若為聯合體投標,則設計業績由聯合體中設計單位提供。 ??②新建或改擴建灌溉面積1萬畝及以上中型農業灌區工程的設計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和初步設計批復,階段應至少包含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階段(時間以初步設計批復時間為準,含同一項目分階段簽訂的合同)。若為聯合體投標,則設計業績由聯合體中設計單位提供。 ??3.4 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具有相應設計資質、勘察資質企業組成的聯合體,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參加其他聯合體或單獨參加投標,組成聯合體家數不超過2家;聯合體牽頭單位為滿足設計資質要求的設計單位;聯合體各方須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