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備國家認可經營資格的其他組織。 1)投標人為企業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投標人為 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權書。總公司與分支機構只可一家參與投標,同時參與投標視為投標無效。 3)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投標人應經全國各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或者備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業績要求: (開標前需進行信息公開) (1)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署時間為準),投標人應具有至少1項已完成鉆完井或完井生產或煉化作業的設備或工具的駐廠監造或檢驗服務業績。 (2)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應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務驗收材料或發票。A、業績合同應至少涵蓋:合同首頁、合同簽署頁(具有簽字或蓋章)、服務名稱內容;B、服務驗收材料應有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以及確認時間。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除提供年度協議外,還應至少提供1項已完成服務的訂單頁、及訂單相應的驗收文件或結算明細單。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1項及以上訂單的均算為1個有效業績。(提示: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完全涵蓋以上內容,否則視為無效業績,將導致廢標)。 (4)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投標人提供的業績應在中國海洋石油集團 采辦業務管理與交易系統開標階段進行“公開信息”響應。 未按要求在開標階段進行公開的資質、業績信息,評標階段不予認可。評標階段只評審開標階段已公開的資質、業績內容,對在開標環節未公開的資質、業績內容,即使投標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認可并不再進行評審 。 3.項目經理要求:投標時提供項目經理至少1人,并提供證明文件如下: 1)身份證復印件; 2)簡歷; 3)學歷證明; 4)PMP項目管理專業人士(人事)資格證書。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以廢標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