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 2)投標人為企業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3)投標人為 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和總公司合法授權書。總公司與分支機構只可一家參與投標,同時參與投標視為投標無效; 2、體系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以上證書均在有效期內,應在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 )核實;招標文件中明確要求資質需要在評標階段通過權威網站查詢的,以權威網站查詢結果為準。投標文件中已提供查詢結果證明但未查詢到的,可以澄清。招標文件中未明確要求通過權威網站查詢的,以投標文件為準。 3、場地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可用場地,場地面積不小于3000平方米,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自有場地提供土地使用證;租賃的場地提供有效期內的租賃合同)。 4、業績要求: (開標時需進行信息公開) 1)投標人(2020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以合同簽署時間為準)應已完成1項施工服務業績(涉及結構或管線或機電儀專業施工內容),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2)業績證明文件包括:業績合同、完工驗收文件(完工驗收報告或結算明細單或結算發票)。業績合同應至少涵蓋合同首頁、合同簽署頁(具有簽字和蓋章)、服務名稱、服務內容等內容;完工驗收報告或結算明細單應有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以及確認時間;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至少提供1項及以上完成訂單及訂單相應的完工驗收文件(完工驗收報告或結算明細單或結算發票)。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1項及以上訂單的均算為1個有效業績。 4)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