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備國家認可經營資格的其他組織,投標人須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接受事業單位投標的,投標人應經全國各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或者備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投標人為 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和總公司合法授權書。總公司與分支機構只可一家參與投標,同時參與投標視為投標無效。 2.業績要求(開標時需進行信息公開): 1)投標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內(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已完成服務的信息安全類服務業績,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投標人須按規定格式提交業績表,并提交相關業績證明文件。業績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復印件(含相關技術附件)和2)服務驗收證明材料或(財務)結算清單。投標人所提交的業績證明文件必須至少體現以下內容: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服務內容清單、合同簽署時間、金額及服務驗收證明材料。未提交業績證明文件,或所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體現上述內容的,均視為無效業績。 2)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至少提供【1】項完成訂單的訂單頁、訂單相應的驗收證明文件或(財務)結算清單等,并提供與該訂單對應的結算發票。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1】項及以上訂單,且訂單累計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達要求的均算為1個有效業績。 3)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