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2.注冊資本金額不低于投標金額5%(年度協議按一年測算) 3.投標人具有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由地方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頒發)與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級證明(由從事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價的第三方服務機構頒發),投標時需提供原件掃描件(原件備查),投標方需提供總數至少35輛商務車(5座以上7座及以下,參照別克GL8、本田奧德賽、比亞迪騰勢中高配及以上配置或相當于推薦品牌同等品質配置的車輛,年限在0-3年內,公里數在0-100000公里內)、1輛轎車(參照紅旗H7中高配、比亞迪漢旗艦版、大眾邁騰旗艦版及以上配置或相當于推薦品牌同等品質配置的車輛,年限在0-3年內,公里數在0-100000公里內)。投標人須提供車輛登記證、行駛證復印件及車輛信息統計表,統計表需體現車輛車牌號、車輛品牌型號、購買日期、公里數、投保類型信息。若購置新車,投標方須提供與車商簽訂的購買意向書或提供承諾書,承諾服務開始前提供的車輛滿足招標文件中關于車輛數量、型號、年限、公里數、保險的相關要求。 4.投標人至少提供5名駕駛員,投標人提供的駕駛員須為投標人自有人員,駕駛員必須持有相應駕駛證,每名駕駛員駕齡必須三年以上。投標人需提供駕駛員的駕駛證復印件(加蓋公章)、駕駛員無刑事犯罪證明資料(提供相關網站查詢截圖或掃描件證明)。投標人須提供至投標截止日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或勞動合同證明,提供駕駛員工資收入證明或工資發放表,工資標準應不低于招標方所在地上年最低工資標準。 5.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署時間為準),投標人應具有至少1項車輛租賃項目服務業績,且業績的服務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投標截止日)不低于6個月。投標人須提交合同復印件作為業績證明文件,且必須至少體現以下內容:合同簽署時間、項目名稱。未提交業績證明文件,或所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體現合同簽署時間、項目名稱的,均視為無效業績。 6.投標人須提供承諾書,承諾向招標人提供的租賃車輛在開始提供服務之前須安裝車載GPS定位系統,便于服務過程中實現車輛實時跟蹤、路線規劃導航、車輛信息聯網查詢等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