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備國家認可經營資格的其他組織。 1)投標人為企業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投標人為 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和總公司合法授權書??偣九c分支機構只可一家參與投標,同時參與投標視為投標無效。 3)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投標人應經全國各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或者備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 業績要求: 1)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至少具有1項已完成服務的生產調度類信息化系統實施的服務業績,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50萬元人民幣,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2)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至少具有1項已完成業績(包含生產調度類APP開發服務),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3)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業績合同、驗收證明文件或(財務)結算清單。 4)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至少提供1項完成訂單的訂單頁、及訂單相應的驗收文件或結算明細單,同一個年度協議下的訂單累計金額不低于業績要求1)和2)中要求的單項合同金額。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1項及以上訂單的均算為1個有效業績。 5)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投標人投標業績應同時包含上述1)2)兩個業績。 3. 成果歸屬。投標方承諾在運維和開發過程中產生的所有技術成果、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軟件,應用方法,源代碼等)承諾歸招標人所有。 4. 保密要求。投標方承諾不得將招標方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保密信息包括任何技術文檔、系統數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