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接受事業單位投標的,投標人應經全國各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或者備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資質要求:投標人需具備并提供有效期內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3、既往業績: (1)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2項商務車的服務業績(業績合同累計總金額不小于300萬),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2)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包括:業績合同(應至少涵蓋合同首頁、合同簽署頁(具有簽字或蓋章)、服務名稱、數量及關鍵技術指標等內容);服務驗收報告或結算明細單或結算發票(服務驗收報告或結算明細單應有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 (3)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4、車輛要求: 投標人自有商務車(車型:別克GL8、傳祺M8、榮威iMAX8)總量不低于15輛。(證明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證書中車輛所有人(含 )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車牌要求均為上海牌照(滬C除外)。) 5、人員要求: (1)機動車駕駛員應具備2021年10月1日起由縣級(含)以上級別醫院出具體檢合格的健康證明。 (2)機動車駕駛員應具有C1及以上駕駛證。 投標人投標時需要提供至少15名機動車駕駛員的駕駛證及體檢合格證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