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1)投標人為企業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資質證書:投標人自有并提供有效期內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施工勞務不分等級);投標人自有并提供有效期內的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業績要求 (1)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至少具有1 項已完成設施維修保養的業績,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2)業績證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驗收證明文件或(財務)結算清單等,并提供與該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至少提供1項完成訂單的訂單頁、訂單相應的服務驗收材料及發票。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1項及以上訂單的均算為1個有效業績。 (4)無法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4、人員要求: 投標人至少提供3名服務人員資格證明文件,證明應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或應急管理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件,包括:低壓電工作業(特種作業證操作證)至少1人、登高架設作業(特種作業證操作證)至少1人、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特種作業證操作證)至少1人。同時提供服務人員對應3名服務人員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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