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備國家認可經營資格的其他組織。 2)投標人為企業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3)投標人為 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和總公司合法授權書。總公司與分支機構只可一家參與投標,同時參與投標視為投標無效。 4)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投標人應經全國各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或者備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既往業績: 1)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內至少具有【2】項已完成有關物流信息化系統實施的服務業績,且累計合同金額應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2)業績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供貨清單、驗收證明文件或(財務)結算清單等。 3)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3、保密要求: 投標人承諾對技術文件以及招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技術文檔和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經招標方書面同意,投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將甲方保密信息披露向第三方(包括與合同無關的乙方員工和政府部門等〕,亦不得將該等信息用于與本合同無關的用途。 4、知識產權要求: 投標人承諾項目所產生的所有知識產權歸招標方所有,并提供所有源代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