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資質要求:具備由交通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包括普貨運輸,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 既往業績: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署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1項已完成的普貨運輸服務業績,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業績證明文件包括:業績合同、完工驗收報告或結算明細單和對應項目的結算發票。業績合同應至少涵蓋合同首頁、合同簽署頁(具有簽字和蓋章)、服務名稱、數量及關鍵技術指標等內容;完工驗收報告或結算明細單應有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以及確認時間。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至少提供1項完成訂單的訂單頁、及訂單相應的驗收文件或結算明細單和對應項目的結算發票。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1項及以上訂單的均算為1個有效業績。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財務狀況: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無保留意見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投標人,應提供自成立時起的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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