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既往業績: (1)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具有1項冷藏車的服務業績,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2)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包括:業績合同(應至少涵蓋合同首頁、合同簽署頁(具有簽字或蓋章)、服務名稱、數量及關鍵技術指標等內容);服務驗收報告或結算明細單和結算發票(服務驗收報告或結算明細單應有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以及確認時間)。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至少提供1項完成訂單的訂單頁、及訂單相應的驗收文件或結算明細單。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1項及以上訂單的均算為1個有效業績。 (4)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投標人務必確保開標環節“業績信息及對招標文件星號條款響應情況”中公開的業績內容與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業績內容一致。未按要求在開標環節“業績信息及對招標文件星號條款響應情況”中進行公開的業績信息,評標階段不予認可。 車輛要求: (1)車輛基本要求:單排,6檔變速箱,整車長度<6米。噸級系列≤4.5噸。排量2.5L左右,國六排放標準,制冷設備需達到冷藏標準-1℃~10℃。 (2)聚氨酯保溫(或更高標準)車廂,達到食品冷藏運輸無毒性的要求,保溫性能好,重量輕,不易損壞等,車廂內襯不銹鋼板,易于清潔。 (3)車輛出廠日期應在2020年后。 (4)租賃數量3輛。 (以上車輛要求應提供車輛參數配置表、車輛銘牌照片、車輛登記證書、行駛證作為證明文件。如新購車輛應提供承諾書,承諾書中應明確說明新購車輛性能、配置全部滿足本次招標技術文件要求。) (5)投標人承諾:出租車輛應購買全險,投標人負擔保險包括但不限于:為服務車輛購買交強險、財產險、第三者責任保險、乘客責任保險及其它相關保險,具體為司乘險/承運人責任險(≥20萬元)、車輛損失險、車輛盜搶險、涉水險、自燃險、公路貨物運輸險、第三者責任險(≥100萬元)、不計免賠附加險、無過失險,且保險應在有效期限內。 人員要求: (1)投標人提供的機動車駕駛員具有C1以上駕駛證。 (2)機動車駕駛員應具備一年內由縣級(含)以上級別醫院出具體檢合格的健康證明。 (需提供3名機動車駕駛員駕駛證以及體檢合格的健康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