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1)投標人為企業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投標人為 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和總公司合法授權書。總公司與分支機構只可一家參與投標,同時參與投標視為投標無效。 二、業績要求: 1)投標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以合同簽署時間為準)至少2項已完工的FPSO或海上設施技術服務業績,(單項合同業績實際結算金額大于(包含)1000萬元,注: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單項年度協議累計訂單實際結算金額大于(包含)1000萬元),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提交業績表,并提交相關業績證明文件。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包括:業績合同和結算發票。業績合同應至少涵蓋合同首頁、合同簽署頁(具有簽字或蓋章)服務內容、服務金額、服務期限等。業績證明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合同關鍵頁,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主要內容頁。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提供完成訂單的訂單頁、及訂單相應的結算發票。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1項及以上訂單的均算為1個有效業績。 4)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5)業績資料原件備查。 注:投標人務必確保開標環節“資質、業績信息及對招標文件星號條款響應情況”中公開的資質、業績內容與投標文件中提供的資質、業績內容一致。未按要求在開標環節“資質、業績信息及對招標文件星號條款響應情況”中進行公開的資質、業績信息,評標階段不予認可。 三、人員要求:投標人需提供的服務團隊人員名錄,名錄內必須具備至少4名生產技術人員、4名機械技術人員、4名電氣技術人員、4名儀表技術人員、4名甲板技術人員、2名項目經理人員、4名安全人員。上述人員為投標單位直簽員工且不得相互兼職,并提供相應的投標人繳納的投標截止前3個月(2022年7月-9月)的社保繳費證明。 四、信譽要求:詳見特殊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