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且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對于已按商事登記改革要求更換新版營業執照,如營業執照無經營范圍、注冊資金、注冊時間等信息的,還需要提供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最新網頁查詢結果截屏(包括但不限于注冊時間、注冊資金、經營范圍等內容),對于已按“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須提供由工商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2 財務要求: 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或能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承諾書)。一般納稅人須提供如下證明材料之一:a、國稅局開具的一般納稅人認證證明;b、一般納稅人條形章;c、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網站截圖證明,并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2.3 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a: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及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b: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資質及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2.4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備1個通信光纜線路施工或通信設備安裝施工或家寬施工服務類項目業績。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合同首頁、合同主體(能夠體現項目內容、性質等,即同類項目依據)、合同金額頁、合同簽署頁】,如提供框架合同,需同時提供框架合同及采購訂單或結算單,合同個數按框架合同計取。
2.5 人員要求:至少配備一名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需具備一級建造師(通信與廣電工程)及省級通信管理部門或住建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B級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一名專職安全員(需具備省級通信管理部門或住建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C級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備注:(1)需提供相關證書復印件;(2)需提供團隊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及在應答方企業2020年10-12月連續三個月的社保材料證明,未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提供不予認可。
2.6 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2)被責令停業的; (3)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4)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5)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安全問題的(6)不同應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標段或同一標包或同一項目(未劃分標段或標包)的投標。(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諾書)。
2.7 本項目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