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3.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若投標產品為醫療器械,須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 (1)制造商具有《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和生產產品登記表; (2)投標人具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備案憑證(已提供包含二類備案的多證合一營業執照的投標人除外); (3)投標產品具有《醫療器械注冊證》(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適用)或備案憑證(第一類醫療器械適用)。(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最新相關規定執行); 3.2投標人非投標產品(若是進口產品)制造廠家需提供產品制造廠家對投標產品的授權,或具有授權權限的代理商對投標產品的授權(且需提供該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權權限的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需能顯示產品制造廠家對投標產品授權鏈條的完整性) 3.3參加本次招標采購活動,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投標人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 3.4投標人未對本次采購項目提供過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 3.5投標人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 3.6投標人“截至投標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