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與本標段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有員工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在投標截止日算起,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等問題的; 在服務所在地政府或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處于限制投標期內的; 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在投標截止日算起,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