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營業執照: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如是分支機構,則須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授權證明)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對于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須提供由工商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2 納稅人資格: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須提供稅務登記證或稅務機關出具的其它證明材料(如稅務機關網站查詢結果截圖,稅務機關蓋章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書》。
2.3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自2017年7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個含稅100萬元及以上的同類項目(同類項目指場館覆蓋天線(場館定向或定向賦型) )產品銷售業績。
注:①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封面頁、內容頁、合同金額頁、蓋章頁)及至少一張對應發票掃描件作為證明文件,發票開具時間不早于單個合同或框架合同生效時間,否則視為無效發票(以合同金額作為判定或評分依據,若為框架合同,以框架簽署后下達的訂單合同累計金額為準)。對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訂單合同未提供對應的框架合同,相應的訂單合同無效;
②多種天線混合采購的合同,投標人應通過具體訂單或甲方公文等區分出來,無法區分的不予統計金額;
③如投標人提供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錯漏、掃描件不清晰等導致不計入總金額,責任由投標人承擔。
2.4 本項目只允許制造商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2.5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2.6信譽要求: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政監督部門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最近三年內沒有在中國移動總部和廣東移動采購活動中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最近三年內沒有在中國移動總部和廣東移動采購活動中出現投標文件中承諾條款與中選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譽記錄。
2.7投標人須承諾提供的貨物及其有關服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資格條件。國家對投標人或貨物技術標準有強制性規定和要求的,投標人必須滿足其要求。
2.8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不允許轉包、分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