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2.2 須具備以下資質之一: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四級及以上或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三級及以上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三級及以上。
2.3 須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4 項目經理資格:提供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機電工程專業),必須為本單位注冊的建造師。項目經理具備有效期內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
2.5 業績要求:須具備2017年7月1日至今交流電接入施工(包括高低壓系統)業績,且金額累計達到100萬元(含)以上。
2.6 須承諾針對本項目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投標人承諾函中承諾)。
2.7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8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責令停業;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山東 或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安全問題的。
2.9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轉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