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須為中國境內注冊的企事業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如是分支機構,則須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授權證明),且必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對于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須提供由工商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投標。
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簽訂時間為準),須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累計合同金額不低于200萬元的同類項目經驗[同類項目指私有云、云平臺、中間件或PaaS(平臺即服務)等方面的軟件開發類項目]【注: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封面頁、內容頁、合同金額頁(如有)、蓋章頁)及至少一張發票復印件作為證明文件,以合同金額作為判定依據,若為框架合同,需另附證明項目已發生的材料,如后續簽訂的采購訂單或甲方出具的結算證明文件等,框架合同以訂單累計金額為評審依據】。
2.3 信譽要求: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政監督部門責令停業,應答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投標截止之日前三年內沒有在中國移動總部和廣東移動采購活動中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最近三年內沒有在中國移動總部和廣東移動采購活動中出現應答文件中的承諾條款與中標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譽記錄。
2.4本項目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