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組織 ;
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
3.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 ;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
5.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情形 ;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
7.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
8.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條件 ;
9. 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 、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網 渠道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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