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招標實行資格后審,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2.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且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000萬人民幣。
2.2投標人須提供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期間的撥測相關業績的合同,且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
2.3投標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4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或被暫停參加招標投標(比選)活動的處罰階段。
注: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7項中的內容,并以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7項中的內容為準。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