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乙級或農林工程專業監理甲級及以上 資質, 近3 年已完成 1 個類似項目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若招標文件明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3本項目按照宜府辦函﹝2018﹞136號、宜府辦函〔2019〕31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3.4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投標,但可以中標的合同數量不超過 / (具體數量)個標段。 ??3.5省外建筑業企業中標后,按照川建建發〔2016〕473號文要求,須10個工作日內在項目所在地的市、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錄省信息一體化平臺,如實填報與投標文件相一致的項目人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