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資格要求 ??3.1.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 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環境衛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 。 ??3.1.2本項目按照宜府辦函﹝2018﹞136號、宜府辦函〔2019〕31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3.2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若招標文件明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具有相應設計資質、勘察資質企業組成的聯合體,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參加其他聯合體或單獨參加投標,組成聯合體家數不超過3家;聯合體牽頭單位為滿足設計資質要求的設計單位;聯合體各方須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