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并有效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保險機構或其市級(含)以上的 。(若投標人為 的,則應提供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總公司出具的委托其 參與本項目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的授權書原件,授權書寫明授權投標人參與本項目并加蓋總公司公章。)(2)投標人或投標人的省級 在《中國銀保監會四川監管局關于調整四川保險公司大病保險經營資質名單的函》(川銀保監函[2019]461號)名單(以四川銀保監局調整的最新名單為準)范圍內,在開展大病保險的統籌地區己經設立分支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