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中:“主要人員應是投標人本單位人員,并按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員簡歷表”要求填寫和提供相應的證明、證件。主要人員是指:
四: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建設規模和招標范圍”內容以招標公告相應內容為準。
五、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2.5“投標報價的其他要求”內容變更為:
3.2.5 | 投標報價的 其他要求 | 勘察和設計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即 (1) 單價和總價都只允許有一個報價,任何有選 擇和保留的報價將不予接受。 (2)開標記錄表中記錄的投標報價、投標文件中投標函的投標總報價(大寫) 和報價匯總表中的總價金額,三者應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數點后四舍五入的除外)。 (3)投標最高限價計算依據:參照《國家計委、建設部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價格【2002】10 號)為依據計算出勘察、設計的費用,下浮20%后得出投標最高限價(即勘察固定總價 387600元,設計固定總價1515200元)。 (4)勘察、設計投標報價方式:先在投標最高限價基礎上下浮20%后,投標人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下浮比例報價。 (5)投標人在填寫投標函時以:投標最高限價乘以(100%-20%)乘以(100%-下浮比例)得出固定數值進行填報。(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例:某投標人報價時勘察和設計均自愿以下浮10%報價,相應計算方式為: 勘察:387600*(100%-20%)*(100%-10%) 設計:1515200*(100%-20%)*(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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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項目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第2.2.4(1)類似業績中“二、勘察業績:在 2018 年 1 月1 日至今完成一個總投資不低于4000萬元的市政類勘察業績得3分,本項最多得3分”變更為:“二、勘察業績:在 2018 年 1 月1 日至今完成一個總投資不低于4000萬元的市政類勘察業績得4分,本項最多得4分”。
七、本項目招標文件獲取時間變更為:2022年02月24日至2022年03月12日。
八、本項目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順延,以系統為準。 &&
九、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變更為:2022年03月28日1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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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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