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標文件第五章中“提供2022年以來任意1個月繳納稅收和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屬于免稅企業的,應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免稅證明材料);自公司成立日期起到投標截止時間為止不足三個月的,應提供增值稅繳納申報表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承諾函”更正為“提供2022年以來任意1個月繳納稅收和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屬于免稅企業的,應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免稅證明材料);自公司成立日期起到投標截止時間為止不足三個月的,應提供增值稅繳納申報表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承諾函;或提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承諾函”。2.其他內容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