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浙江分公司員工餐廳高低溫冷庫更新采購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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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員工餐廳高低溫冷庫更新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浙江分公司員工餐廳高低溫冷庫更新采購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ZJB-A-202521919 | |||||||||||||||||||
(三)資金來源:投資類 | |||||||||||||||||||
(四)項目地點:浙江省·杭州市 | |||||||||||||||||||
(五)項目需求: | |||||||||||||||||||
1. 功能目標:分公司員工餐廳拆除一樓一間舊庫,新建1間低溫庫(高低溫綜合庫),新建 1間高溫庫(快速預冷保鮮庫),增加餐廳整體儲藏能力與庫容。 2. 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1)符合國家對制冷設備、冷庫相關規定要求,符合GB44015-2024《冷庫(箱)和壓縮冷凝機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2)冷庫設計和施工符合GB28009-2011《冷庫安全規程》、GB51440-2021《冷庫施工及驗收標準》。 3. 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低溫庫(高低溫綜合庫):于糧油倉庫間處新建,外形設計尺寸約:5.7米×3.7米×2.87米(外高)×1 間, 庫內實際凈高約2.5米; (2)高溫庫(快速預冷保鮮庫):于一樓切菜區附近(最東側)的高溫庫拆除區域重新建設;外形設計尺寸約:3.8米×3米×2.87米(外高),庫內實際凈高約2.5米。 4. 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4.1 技術需求: (1)舊庫拆除:供應商在拆除舊冷庫期間,應包含冷庫拆卸、設備清理及搬運、各類垃圾清運等工作; (2)新建1間低溫庫(高低溫綜合庫),設計溫度:+5度至-25度;、 (3)新建1間高溫庫(快速預冷保鮮庫),設計溫度:-5度至+10度。 4.2 服務標準: (1)入場準備:按國航方要求做好入場相關資料準備,主要部件(風機、壓縮機)提供產品合格證,并負責清理施工垃圾,確保符合國家和當地環保要求;冷庫安裝人員應持有制冷和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證、電工作業證(或上述同等資質證明材料)以便國航方查驗; (2)現場保護: 供應商在現場施工過程中應注意現場保護,搭建臨時施工圍檔及除塵措施;如因施工造成損壞的,應由供應商負責恢復; (3)施工時間:按國航方要求時間進行施工安裝,每日 18:30–00:00; (4)施工周期:不超過60 天(日歷日); (5)質保期:產品自驗收合格后,設備質保期不少于1年(含); (6)維護響應時效(保修期內和保修期外):一般故障,在接到報修通知后,供應商上門維修時間不超過8小時(含);緊急或重大故障,在接到報修通知后,供應商上門維修時間不超過2小時(含); (7)售后服務:保修期內每個月2次上門檢查及清洗、保養并做好記錄,以便國航方查驗。 5. 驗收標準: (1)符合附件《技術需求清單》中關于冷庫規格和功能的要求; (2)庫體表面應平整、光滑,無明顯凹凸、裂縫、變形等缺陷;庫門密封良好,開啟靈活,關閉后無漏風現象;庫體的隔熱層應平均、完整,無斷裂、無脫落等情況; (3)制冷設備、管道等安裝堅固,布局合理,無松動、泄漏等問題; (4)溫度控制系統應準確、靈敏,能夠保持溫度穩定; (5)制冷機組運行平穩,無異常噪音、振動或過熱現象;制冷系統的壓力、溫度等參數應符合設計要求; (6)冷庫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確保空氣流通; (7)電氣設備安裝符合規范,線路連接牢固,無短路、漏電等安全隱患; (8)照明設施亮度適中,能夠滿足庫內操作需求; (9)控制系統功能正常,能夠對制冷、通風系統等進行有效控制; (10)冷庫應配備完善的安全設施,如防火、防爆、防盜等裝置; (11)安全標識清晰、醒目,操作人員能夠正確識別和使用安全設施; (12)提供完整的設計圖紙、施工記錄、設備說明書、檢驗報告等文件資料,設備操作手冊、維護保養手冊等應齊全,便于國航方使用和日常基礎維護; (13)驗收時,應按以上標準進行全面檢查和測試,確保冷庫的性能和質量符合要求;如有不符合項,應整改至達到驗收標準。 6. 合同簽署方式:固定總價協議,合同期限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質保期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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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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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4日23時59分59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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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接到文件發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國航官網(www.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布。 | |||||||||||||||||||
九、聯系方式 | |||||||||||||||||||
采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聯系人:李抒瑾 | |||||||||||||||||||
聯系人電話:0571-86663673 | |||||||||||||||||||
聯系人電子郵箱:3226649920@qq.com | |||||||||||||||||||
系統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二)如供應商的不良行為對采購人的生產運營、采購活動、公司形象等造成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程度,將不良行為分為一級不良行為、二級不良行為和三級不良行為。 一、一級不良行為界定范圍: 1.在采購活動中供應商相互串通或者與采購人及采購相關方串通,妨礙其他供應商競爭,對采購項目造成重大影響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相互協商報價、技術方案等實質性內容,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異常一致或者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2)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載明的聯系人員為同一人,不同供應商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相關事宜,不同供應商的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3)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相互混裝; (4)約定中選人,約定部分供應商放棄參加采購或者中選; (5)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供應商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參與采購項目; (6)為謀取中選或者排斥特定供應商而采取聯合行動; (7)非法獲知標底或評審委員會成員信息; (8)其他視為供應商串通的情況。 2.對采購人或其他供應商進行惡意詆毀、惡意投訴、威脅、欺騙等行為,對采購項目造成重大影響的; 3.供應商惡意擾亂談判現場等影響采購活動有序進行等行為,對采購項目造成重大影響的; 4.供應商接到中選(成交、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絕簽署合同,或單方面要求放棄中選(成交、中標)資格,或不按響應文件及澄清內容承諾簽訂合同,對采購項目造成重大影響的; 5.其他經公司認定為一級不良行為的情況。 6.被列入一級不良行為的供應商,自列入之日起禁止參與公司范圍內所有采購項目5年,供應商在參加采購期間發生不良行為的,應取消參與本次采購項目的資格及中選(成交、中標)資格。 二、二級不良行為界定范圍: 1.在采購活動中供應商故意以他人名義參加采購,或供應商資格審查、準入等資質材料經核實弄虛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以及與檢測單位串通偽造檢測結果等行為,對采購項目造成嚴重影響的; 2.供應商響應文件內容經查實弄虛作假的,或者惡意修改采購文件明確列明的技術參數并進行響應,對采購項目造成嚴重影響的; 3.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獲得證明材料進行惡意投訴、惡意質疑,對采購項目造成嚴重影響的; 4.其他經公司認定為二級不良行為的情況; 5.被列入二級不良行為的供應商,自列入之日起禁止參與公司范圍內所有采購項目3年,供應商在參加采購期間發生不良行為的,應取消參與本次采購項目的資格及中選(成交、中標)資格。 三、三級不良行為界定范圍: 1.供應商參與采購項目時,一年內2次(含)以上,遞交響應文件后,無正當理由放棄參與采購項目、無正當理由放棄應標或談判等,對采購項目造成一定影響的,其中采購實施單位依據采購文件要求扣除(不退還)投標/談判保證金的情形除外; 2.供應商收到中選(成交、中標)通知書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時簽訂合同,給公司正常業務造成一定影響的,其中采購實施單位(合同承辦單位)依據合同要求已扣除履約保證金的情形除外; 3.因供應商責任引發不穩定事件,或因不良事件經新聞媒介曝光,給公司帶來一定負面影響的; 4.其他經公司認定為三級不良行為的情況;5.被列入三級不良行為的供應商,自列入之日起禁止參與本單位范圍內采購項目1年,供應商在參加采購期間發生不良行為的,應取消參與本次采購項目的資格及中選(成交、中標)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