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標辦法前附表:修改為闡述方案評分標準(5分)項 目 負 責 人(項 目 經 理 )線 下闡述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并回答評委提問。項目經理持身份證原件和注冊建造師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到開標地闡述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并回答評委提問。好5~3分,一般3~1.0分,差1.0~0.1分, 缺項0分。注:缺項或未提供原件(或未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或提供無效的,計0分。評標辦法前附表:修改為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未達到要求的不得分。評標辦法前附表:修改為技術負責人具備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得4分,提供職稱證佐證,未提供或提供未達到要求的不得分。編輯:gui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