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應商要求
1.企業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
2.企業須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3.供應商所提供使用的平臺須具備有效的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證書及測評報告。
4.企業需成立三年(含)以上,經營狀況正常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數。
5.企業須在廈門市設置售后服務團隊(至少2人以上),入選后應在本地有技術人員便于本地化服務以及售后的技術支持(須提供承諾函)。
6.企業近3年須具有與銀行業合作同類項目的案例,符合資格要求并具有與建行系統內開展同類合作案例的企業優先。
二、采購內容:
1.提供數字人民幣智慧食堂項目需要的硬件設備以及相應的安裝實施服務(包含安裝施工,網絡部署)。
2.供應商所提供食堂消費機等設備,必須包含免費的食堂餐飲等基礎軟件系統,能夠滿足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老年社區、工業園區等市場場景使用。
3.設備驗收合格后,免費提供至少5年保修服務。
4.組建廈門本地售后服務團隊,能夠及時為項目提供技術支持。
三、參數規格和質量需求
主要為智慧食堂提供硬件、基礎軟件系統和服務支持,硬件設備必須為經檢驗合格的、全新的、未曾使用過的設備。
另,報價需涵蓋臺風天等極端天氣下機具損壞的五年保險費用。
具體所需軟硬件產品見下表:
序號 | 產品名稱 | 技術要求 |
1 | 數字人民幣 食堂基礎 軟件系統 | 供應商所提供食堂消費機等設備,必須含免費的食堂餐飲等軟件,能夠滿足政府、高校、企業、工業園區等市場場景使用,供應商所提供的智慧校園需求定制軟件,均保證建行在后續其他項目可免費使用。 1.平臺支持要求:要求基于穩定的Windows/Linux平臺。 2.完整性和獨立性要求:對其他第三方軟件的依賴程度不能太高。 3.安全性要求:滿足互聯網應用發布的安全規范,不易被攻破。 4.易用性要求:提供簡便的安裝配置方法,并可以根據我行實際情況進行部署。 5.性能要求:要求能夠7*24小時運行。 6.其他要求 (1)系統開發應滿足廈門分行數字人民幣智慧校園、醫院、工業園區等系統建設的要求,打造建行個性化智慧校園系統和建行其他醫院、餐飲、建行生活等智慧食堂場景的需求。 (2)免費提供平臺部署所需服務器、免費對接建行生活、聚合支付、數字人民幣、手機銀行充值渠道開發及部署對接開發等。 (3)供應商所提供的軟件平臺,對我行智慧校園使用軟件過程中軟件部署、實施、維護、服務器等相關配套服務必須免費提供,每個項目提供五年免費升級維護。 (4)系統開發類型涵蓋:SaaS版本的食堂管理、智慧校園點餐訂餐系統、微信公眾號點餐系統、人臉識別消費系統、智慧校園管理系統、人臉識別系統、智慧校園繳費系統、門禁進出管理系統、門禁考勤系統、微信公眾號對接、校園宿舍管理系統、智慧校園大數據分析、設備機具廣告位投放、軟件系統廣告投放、智慧食堂的離線支付功能等智慧校園相關系統。 |
2 | 數字人民幣智慧食堂收款設備 | 支持通過刷臉、刷消費卡、掃二維碼等方式發起數字人民幣協議支付。支持單次設置收款金額、固定收款金額、查詢收款記錄、線上退款等功能。設備形式可為掛壁式、柜臺式、手持式等。設備支付功能、速度、易用性、安全性需滿足我行及客戶需求,且符合國家收銀設備的相關標準。 需要隨設備提供能夠滿足基礎功能需求的軟件系統。包括數字人民幣支付收款系統、定制交易報表導出/分析系統、數據云存儲服務,以及具備接入上述定制系統的可擴展能力。 需提供系統安裝調試服務,施工費計入刷臉設備成本。 為保證用戶使用體驗,對刷臉支付設備參數做出要求: 1.主屏參數:7英寸及以上,分辨率1024*600及以上 2.背屏參數:尺寸4英寸及以上,帶有實體數字鍵盤 3.內存容量:2GB及以上,系統需運行流暢 4.刷卡類型:包括但不限于IC卡、ID卡、CPU卡、NFC等 5.網絡通訊:支持網線、Wi-Fi、4G流量卡等聯網方式 6.掃碼功能:條形碼、二維碼識別景深范圍5-50mm及更寬,識別精度5mil及以上,識別速率50毫秒/次及更快 7.軟件系統:要求基于穩定的Windows/Linux平臺;對第三方軟件依賴程度不能過高;滿足互聯網應用發布的安全規范,不易攻破;要求滿足7*24小時穩定運行 8.每臺含100張白卡 9.其他要求:滿足廈門分行智慧食堂系統建設的要求,打造建行個性化智慧食堂系統。 |
3 | 數字人民幣智慧食堂收款設備 (含打印機) | 在(2)數字人民幣智慧食堂收款設備的基礎上含一臺小票云打印機 |
4 | 臥式卡碼盒子 (帶數字鍵盤) | 自帶流量卡、具備處理器、存儲設備、通訊模塊、語音提示功能、帶數字鍵盤(允許外接)、支持刷卡掃碼 |
5 | 手持卡碼 消費終端 | 自帶流量卡、具備處理器、存儲設備、通訊模塊、語音提示功能、一體化數字鍵盤、支持刷卡掃碼、無線手持、可充電 |
6 | 智能就餐通道(含刷臉、刷卡、掃碼)單機芯 | 含人臉識別/卡/碼等模組(單機芯1套、雙機芯2套),雙向進出,具備進出時間段管理,紅外/機械雙重防夾功能,機械防撞功能,斷電后自動解鎖,閘門可自由推動,上電自動復位閉合,每個通道含500張白卡 |
7 | 智能就餐通道(含刷臉、刷卡、掃碼)雙機芯 | 含人臉識別/卡/碼等模組(單機芯1套、雙機芯2套),雙向進出,具備進出時間段管理,紅外/機械雙重防夾功能,機械防撞功能,斷電后自動解鎖,閘門可自由推動,上電自動復位閉合,每個通道含500張白卡。 |
8 | 單通道AI智能就餐結算臺(桌面式) | 具備處理器、操作系統、存儲設備、雙顯示屏(電容式多點觸摸屏)、通訊模塊、語音提示功能、支持卡/掃碼/刷臉支付,人臉攝像頭、視覺識別攝像頭、同時支持菜品識別和餐盤識別、每臺含500張白卡、不含底座 |
9 | 智能收銀稱 | 計量性能:執行《GBT7722-2020電子臺案秤》國家標準。最大秤量15kg,最小秤量100g,分度值5g。準確度等級III級,采用LED數碼管顯示,Android11,內存容量(RAM)DDR32GB,主屏7英寸,副屏4.5英寸,分辨率1024*600,識讀碼制:二維碼、一維碼,識讀精度≥5mil,讀取速率50ms/次,支持TCP/4G/wifi,雙顯示屏顯示,可讀卡類IC、ID、CPU卡等。 |
10 | 消費機讀卡器 | 根據客戶需求進行消費卡的讀取、寫入、注銷、掛失補發等操作。需配置USB數據線,兼容Windows、Linux等多操作系統,支持x86、龍芯、兆芯等計算機環境。 |
11 | 定制消費卡 | 支持刷卡消費,交易聯動食堂消費系統以及建行支付接口,可根據客戶需求定制卡面樣式。 |
四、采購數量需求
設備采購計劃簽訂框架合同,我行根據實際情況按需下單采購。
五、供貨及安裝需求
1.供應商負責采用物流運輸方式將產品安全運至建行要求的指定交貨地點。
2.供應商交付產品應具有適于前款運輸方式的堅固包裝,供應商應根據產品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磁等保護措施,以確保產品安全無損地到達交貨地點。
3.運輸、包裝、裝卸及運輸保險費用由供應商負擔,產品在按照項目約定所有權轉移給建行前的全部風險由供應商承擔。
4.交貨時應當同時附有技術規格、使用說明、配套軟件、質量合格證書等相關文件或技術資料,文件或技術資料應當清晰、準確和完整。
5.特殊情況,供應商要求變更約定的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的,應當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建行并取得書面同意。
6.要求變更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的,應提前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當予以同意,由此增加的運輸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7.供應商應當在產品運至約定交貨地點前15日通知建行,以便建行做好接收準備。產品運至約定交貨地點后15日內建行對產品進行接收。接收時建行有權對供應商所交產品的外包裝完好程度、產品品牌、規格/型號、數量、產地或生產廠商等是否符合項目約定進行初驗。供應商交付的產品存在損壞或短缺,或產品品牌、規格/型號、配置性能等不符合約定的,建行有權拒絕接收相應產品且供應商應按項目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于被拒絕接收的產品,可暫時存放建行處,但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供應商承擔。初驗后應由建行根據初驗結果簽署到貨證明。
8.若建行在開包使用過程中發現供應商交付的產品有錯漏、數量短缺、損壞或與項目規定的技術要求和規格不符時,供應商應按建行要求及時到現場聯合檢查并確認有關問題。經確認問題的確存在的,供應商應當按照建行要求在15個工作日內更換或補足產品,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同時,供應商應當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9.所有權自產品交由建行或建行指定人員占有并由建行簽署到貨證明之時起轉移給建行。
10.需提供加電測試服務,應遵守本條的約定。
對于經建行初驗合格并簽署到貨證明的產品,供應商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做好必要的加電測試準備工作并向建行發出可以進行加電測試的書面通知。建行自收到供應商通知之日起15日內開始對產品進行加電測試。如供應商在約定期限內未及時發出可以進行加電測試的書面通知,建行也可自行決定開始進行加電測試的日期。建行對產品享有15個工作日的加電測試期。
11.試期結束,產品符合項目約定的,建行簽署加電測試驗收合格證明。若加電測試期間發現產品不符合約定的,供應商應當在發現不符或建行指出的不符后,立即以全新的符合項目約定的產品進行替換或按照建行要求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加電測試期自供應商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后開始重新計算(簡稱″重新提交驗收”)。若供應商重新提交驗收而導致產品未在原定的加電測試期限或驗收合格期限前驗收合格的,供應商應承擔逾期違約責任。除項目另有約定外,建行無需為安裝調試服務支付任何費用。
12.調試服務工作完成后(或雙方書面另行約定其他時點),安裝調試服務提供方應當在15日內做好驗收的必要準備并向建行發出可以進行驗收的書面通知。建行自收到安裝調試服務提供方的通知之日起15日內開始對安裝調試服務按照項目約定的驗收標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建行簽署驗收合格證明。如驗收不合格,安裝調試服務提供方應當立即采取措施糾正不符之處,并與建行協商約定新的驗收時間進行驗收(簡稱″重新提交驗收”)。若因安裝調試服務提供方重新提交驗收而未在原定的服務完成期限或驗收合格期限前驗收合格的,由供應商對安裝調試服務提供方的違約行為承擔逾期違約責任。
13.需建立智慧校園經營風險保障機制,對食堂經營中由供應商系統造成的資金損失由供應商全部賠付,對智慧校園進出數據進行風險監管和保護。
六、款項支付需求
1.項目價款和價外費用均為包含增值稅的含稅價,項目價款已包含項目項下建行應支付的所有款項,建行無需再支出任何其他款項。依據我國法律法規及稅收政策,本項目產品或服務所涉及的增值稅稅率發生調整,雙方一致同意按照調整后的增值稅稅率相應調整項目價款。
2.自設備到貨驗收合格并且全部設備開機測試驗收合格、供應商無任何違約行為后,供應商向我行提出書面付款申請并開具符合規定的相應增值稅專用發票,我行驗收合格后付清貨款,質保期5年。
3. 履約保證金繳交:入選供應商應在合同簽署前繳交履約保證金50000元。合同期內供應商按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履約的,最后一筆訂單的維保期到期后一個月退還。
七、售后服務需求
1.供應商提供的設備必須為經檢驗合格的、全新的、未曾使用過的設備。硬件產品需送達到指定商戶地點,并進行系統安裝調試。硬件產品5年免費現場上門保修服務,1年2次巡檢支持服務。(保修期以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供應商需提供免費上門維護/維修設備、更換整機或零部件。超過保修期后產生的故障問題,具體配件定價由當時的市場定價決定。我行有權要求供應商予以無條件維修、更換或退貨。
2.經商戶確認,收銀刷臉設備可滿足其需求,正常使用數幣支付交易測試成功。
3.培訓:供應商應向業主提供培訓及培訓資料,確保業主的工作人員對相關功能、裝置、操作、故障判斷、日常維護保養等技能的應用。
4.建行客戶在使用該公司智慧食堂軟件期間,免費提供云服務器數據交互服務。
5.個人數據中心后臺管理:支持與客戶方已建設的個人數據管理系統兼容。
6.售后服務要求:客服響應時間為7*24小時,故障排除上門響應時間為4小時內。
7.供應商對建行所有支付接口進行免費開發,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8.根據客戶個性化需求,可以免費進行適當軟件開發(每個項目至少1個人/月),如果需要進行大量軟件開發的,涉及費用雙方再進行商議;供應商所提供的智慧食堂需求定制軟件,均保證建行在后續其他項目可免費使用。
9.供應商與建行合作的每個項目需提供軟硬件五年的免費維護和升級.
10.供應商對食堂和進出管理機具所采集的人臉庫進行風險管理,以及供應商對系統所存所有信息進行信息安全風險管理,如發生風險事件由系統供應商全部承擔責任,建行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
11.供應商要提供平臺源代碼給建行定期定版(建行承諾源代碼保密,供應商因為經營等原因,無法繼續提供服務時,建行才會使用源代碼搭建平臺),供應商接受建行對源代碼漏洞掃描,并根據掃描結果進行整改。
12.服務期間,供應商使用平臺每年都要提供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證書及測評報告。
13.服務期屆滿后,在供應商和我行雙方尚未續簽項目或尚未與第三方另行簽訂服務項目的過渡期,供應商必須繼續為我行提供服務,供應商和我行雙方之間仍履行項目約定的各自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八、其他需求
1.供應商必須按照國家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項目中涉及的全部客戶信息進行處理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賬號、交易明細、個人信息及聯系方式等;必須按照國家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人臉數據等敏感信息進行處理和保密,不得違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條″生物識別信息”相關規定;對通過與建行合作項目采集的全部個人信息用于其他用途或供應商發生任何違反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時,產生的法律糾紛由供應商全部負責,且我行保留進一步追責的權利。
2.供應商須建立智慧食堂經營風險保障機制,對食堂經營過程中由供應商系統造成的資金損失,全部由供應商賠付。
3.有完整的售后服務方案供應商所提供的軟件平臺,對我行智慧食堂使用軟件過程中軟件部署、實施、維護、服務器等相關配套服務必須免費提供,每個項目提供五年免費升級維護。
4.供應商保證其在提供服務和形成資料的過程中所使用的文件、資料、及其他物品均可合法地不受打擾地用于項目的執行。供應商保證其服務與資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不存在任何與此相關的爭議。如本項目使用方,因使用本項目的服務與資料引起與第三方糾紛、索賠、訴訟等,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與費用由供應商承擔。
5.退出機制。我部將根據財會部制定的《分行需求(管理)部門供應商履約反饋表》,定期對數字人民幣智慧校園項目對接供應商服務行為進行評價打分。供應商是否達標按照承諾需完成的事項進行打分,并將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繼續合作的重要依據。
在服務商考核評價基礎上,對考核評價情況不合格或發生違約情況的服務商扣減相應的服務費用,直至退出。對于違反我行行內規章或國家法律法規的;服務商以各種借口拒不履行合作義務,且在我行規定時間內未加改正的;其他嚴重違背服務承諾行為的,我行將提前終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