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人 |
名稱:旌德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縣旌陽鎮西門中路5號 |
|
代理機構 |
名稱:安徽旭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縣旌陽鎮旌陽橋東邊 |
|
項目名稱 |
S472版仙路K26+171-K42+435段災害防治工程(邊坡治理等防護工程) |
項目編號 |
JDX-GC-GK-2024545 |
開標時間 |
2024年12月12日9時00分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名稱:安徽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包河區宿松路2459號國貿天悅花園C1幢辦公樓1205 |
|
投標報價: 1408659.24元 |
|
工期:60日歷天 |
|
質量標準:合格 |
|
綜合得分:99.96 |
|
項目負責人:孫冰香、項目總工:王娟 |
|
相關證書名稱:公路工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公路工程工程師職稱證書 |
|
證書編號:皖234181906340、201700660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企業資質: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
|
投標資格業績:/ |
|
企業業績:/ |
|
項目負責人業績:/ |
|
其他:/ |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名稱:安徽聯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壽縣張李鄉張李村衛生室對面1號商鋪 |
|
投標報價: 1408647.19元 |
|
工期:60日歷天 |
|
質量標準:合格 |
|
綜合得分:99.96 |
|
項目負責人:葉勝、項目總工:葉俊青 |
|
相關證書名稱:公路工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公路工程工程師職稱證書 |
|
證書編號:皖234121340905、20230726SRY2202321661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企業資質: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
|
投標資格業績:/ |
|
企業業績:/ |
|
項目負責人業績:/ |
|
其他:/ |
|
第三中標候選人 |
名稱:安徽展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祁門路與機場路吉瑞泰盛國際生活廣場C區10層3-1004 |
|
投標報價: 1407250.28元 |
|
工期:60日歷天 |
|
質量標準:合格 |
|
綜合得分:99.92 |
|
項目負責人:李露仔、項目總工:趙燕 |
|
相關證書名稱:公路工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公路工程工程師職稱證書 |
|
證書編號:皖234111286077、BFZ03(17)2635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企業資質: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
|
投標資格業績:/ |
|
企業業績:/ |
|
項目負責人業績:/ |
|
其他:/ |
|
招標文件規定公示的其他內容 |
安徽聯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兩家得分均為99.96,根據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前附表中標候選人排序方法出現得分相同時,在評標室由評標委員會在現場監督人員監督下,通過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安徽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安徽聯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為第二中標候選人。 |
被否決投標情況說明(單位、否決依據和原因) |
1.安徽捷越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項目負責人的相關證書,否決其投標;2.安徽聚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技術負責人社保證明材料,否決其投標;3.風后建設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的社保證明材料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否決其投標;4.安徽冠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遞交投標保證金,否決其投標。 |
公示時間 |
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6日 |
其他 |
一、若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投標人應通過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登錄電子交易系統在線書面提交異議。招標人聯系人:吳先生,聯系電話0563-8603622,招標代理聯系人:董先生,聯系電話18956366111。 二、若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在工作時間向旌德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提出投訴,投標人可通過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登錄電子交易系統在線書面提交,聯系電話:0563-8609987。 三、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須有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公章),提交書面異議。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對弄虛作假進行異議、惡意異議、一年內三次及以上異議均查無實據的投標人,將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人不良行為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評標情況一覽表: |